农民被指杀人羁押4年无罪释放 警方否认逼供

2013年07月24日11:49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7月24日电(赵艳红 高泽华)4年前,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村民王什彩因一起命案被警方刑拘。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先后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王什彩先后3次上诉到省高院。今年4月3日,王什彩被无罪释放。王什彩称自己曾遭刑讯逼供,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今日上午向人民网回应称:在该案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据媒体报道, 2008年12月2日凌晨,亳州市谯城区大周村一家楼板厂值班室内,值班的王某遇害,凶手残忍地捅了王某20多刀。王什彩一直在死者儿子开的楼板厂打工。2009年2月中旬的一个晚上,王什彩被警察带走。经过测谎,他被列为重点嫌疑人。

  报道称,根据王什彩的说法,警方审讯了他4天4夜,对他进行了逼供,他实在是受不了,只好交代了“杀人”的事。

  报道还提到,警方把测谎结果作为了认定王什彩是杀人嫌犯的直接证据之一。然而据专家介绍,对嫌疑人的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某个人犯罪的证据,只能为警方办案提供侦破方向。

  2009年10月21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王什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什彩不服,以其没有实施杀害王某的犯罪行为,应宣告其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2010年3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亳州市中院重新审判。

  2011年5月11日,亳州市中院又作出判决:王什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什彩再次提出上诉。安徽省高院再次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2年6月11日,亳州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判处王什彩15年有期徒刑。王什彩第3次上诉。

  今年4月3日,王什彩被无罪释放。至此,他已被羁押了4年多。

  警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本案证据是否存疑?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今日上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做出三点回应:第一,公安机关尊重人民法院对王什彩案的判决结果;第二,在该案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第三,对该案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开展侦查工作。

  此外,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向人民网记者证实:本月16日,该院接到王什彩亲属提交的申请国家赔偿材料,经审查,现已立案。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本案做出以下说明:公诉机关2009年6月6日指控的王什彩故意杀人一案,本院三次对王什彩判处有罪,安徽省高院均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经第四次开庭审理后,认为虽不能完全排除王什彩作案的嫌疑,但认定其作案的证据缺乏客观性证据印证,按照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3年4月对王什彩宣告无罪。

(原标题:安徽农民被指杀人羁押4年无罪释放 警方否认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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